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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建议!推动团体标准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10-30 浏览次数:221

1► 持续完善团体标准的发展激励政策

  各相关部门应在产业规划、政府采购、合格评定、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比评价、融资增信中更多使用和采信团体标准,提升团体标准的社会认可,给团体标准更大的施展空间和更多的价值赋予,激励更多的社会团体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技术水平高、应用效果好,促进行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的团体标准制定奖补政策,激励社会团体和行业领军企业制定更高质量的团体标准。科技部门应将团体标准的研制作为科研项目来认定,将团体标准作为科研项目成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定中增加团体标准的评分权重,激励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形成团体标准,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2► 持续开展团体标准的发展培育工作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适时开展团体标准培优工作。建立培优团体标准组织库,选择具备能力的团体标准组织进行培优。紧贴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团体标准培优清单。通过对培优组织和培优清单的建立,培养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团体标准化工作水平整体提升。要扩大团体标准的宣传力度,让机关、社团、企业以及社会大众更多地知道团体标准,提高团体标准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尤其是让团体标准的供给端—社团组织和团体标准的需求端—企业更加全面地了解团体标准相关的政策及法规,激活两端才能真正促进团体标准的发展壮大。团体标准组织也要加强团体标准的宣传与推广,要利用培训、论坛、媒体等场合及平台,积极宣传本组织的标准化理念、方针和目标,以及标准编制计划和研制的重点标准,扩大本组织的团体标准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 形成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合理分工有效配合的模式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在国家层面政府供给的标准主要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地方层面政府供给的标准则为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是为了满足地方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是定位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重点应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团体标准是为了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定位于一般性的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实际操作中,这两种标准在制定范围和内容上要有所区别、合理分工,更要协调配套、协同发展,共同支撑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国家应尽快出台地方标准制定范围清单,进一步明确地方标准的领域范围。而当前,地方的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则应将地方标准的重点更多地放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类标准上,将应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交于团体标准。

4► 尽快形成有效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团体标准的监督力度,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侵犯标准著作权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可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也可尝试建立不合规团体标准组织清单,对违法违规的团体标准组织进行动态清单管理,通过制定清单、公布清单,来督促团体标准组织加强程序管理和质量把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处理投诉和举报的机制,也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对团体标准组织形成多方的约束力。同时,监管也要把握一个依法适度的原则,可以从促进管理和提升工作科学性的角度提出一些要求,但不宜干涉太多,以免影响了团体标准的市场自主性和创新活力。

5► 团体标准组织的工作认知上要提升

  部分团体标准组织虽然也制定了一些团体标准,但还是在标准及标准化的概念、内涵、工作要求等方面缺乏基本的认知,对为什么制定标准、怎么使用标准缺乏认真的思考,这就制定了很多不是“标准”的标准,制定了很多不规范的标准,制定了很多质量不高的标准。这就要在标准工作的认知上要提升。只有弄明白了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弄明白了制定标准的规则和要求,才能制定出高质量的标准,才能制定出满足行业需要、引领产业发展的标准。

6► 团体标准组织在组织和管理上要加强

  团体标准组织要完善标准化组织机构,明确决策机构、管理协调机构和标准编制机构的分工和任务,通过组织机构的建立,促进管理机构的正规化。要完善标准制定程序、标准知识产权政策、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制度、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制度、标准申诉处理制度等,以制度建设提升标准工作的规范化。要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基础知识培训,宣贯标准政策、培养标准化理念、提升标准化意识、增强标准编制能力,以人员的培训促进管理工作及编制工作的专业化。团体标准组织要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工作,以评价促标准实际效用的提升,以评价促标准持续改进。要主动地开展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的评价,通过评价提升组织的标准化工作水平、提升标准编制的质量,尤其是提升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让评价结果成为相关部门和机构使用、采信团体标准的依据。

7► 团体标准组织在协调和联络上要加强

  标准是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而制定的技术文件。所以标准在有制定意向之时就要明确其适用范围和具体的利益相关方,在标准的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复审等阶段都要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有些团体标准因为牵扯的利益相关方较多,在制标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统一技术要求而产生利益博弈,这就要更加注重协调平衡相关利益方的合理诉求。随着产业链、价值链的延长,很多产品早已不局限于本地产和销,所以团体标准组织在编制此类标准时,选择的起草单位也不应局限于本地。可以与产业链涉及地的企业及社团组织联合,或者可以联合国家级的团体标准组织共同编写,通过联合最大限度地提升标准影响力。

8► 团体标准组织要更加关注标准化政策和形势

  部分团体标准组织刚接触标准化工作时间不久,在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上还缺乏思路和规划,存在方向不明,重点不清的情况。这类团标组织不但要关注行业和产业发展,也要关注与行业相关的标准化工作方面的政策和形势。要关注国家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化方面的战略规划和重点任务,特别是关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情况。有能力的还要关注国际标准化机构在本行业上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情况。要把社团的标准化工作和国家、地区的标准化大形势结合起来,要主动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与国标、行标、地标协调配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