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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 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时间:2021-09-02|阅读:18
摘要 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有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印发以来,文化文物单位按照要求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试点政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相关文件: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文物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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