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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促进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来源:中华文化领域人才培养综合服务平台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38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协调互补的文化领域团体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融合,满足市场、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适用性原则:

  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方向。

  (二)协调性原则:

  1、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广泛性原则: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在可能的最大范围协商一致,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及相关机构,愿意提供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确保标准项目顺利进行。

  (二)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人才储备和物质基础,明确主要起草人、以及经费来源等。

  (四)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联合提出。

  三、申报方法

  (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中华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

  (二)申报截止日期。请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标委会邮箱。

  (三)材料初审和立项评审。根据申报情况,标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经专家立项评审通过的,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继辉

  联系电话:13699280774

  邮箱:uhomeonline@126.com

 

  中华文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